7月31日,司法部發布5件依法保護民營企業產權和企業家權益系列典型案例。
案例目錄:
一、專業調解組織成功化解涉企知識產權糾紛
二、仲裁解紛“綠色通道”高效化解跨境糾紛
三、律師為國內汽車企業境外投資建廠提供法律服務
四、律師擔任破產管理人助力危困企業順利重整
五、律師助力我國企業在境外維護商標權益
案例一:
專業調解組織
成功化解涉企知識產權糾紛
【基本案情】
2022年,南昌市知識產權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受理南昌某法院委托調解的一起涉民營企業知識產權糾紛。該糾紛中,廣東某通信有限公司因南昌六家手機銷售維修商戶銷售假冒其注冊商標的手機充電器、數據線而提起訴訟,要求六家商戶賠償經濟損失。六家商戶認為自身獲利較少,索賠數額又過高,均不同意該項訴求。調解過程中,人民調解員通過耐心解說、細致溝通、辯理析法,合理確定了賠償標準,促使雙方就賠償方式、數額達成一致并簽訂了調解協議,避免了案件進入訴訟程序帶來高昂的人力物力和時間成本。
【典型意義】
近年來,司法部會同相關部門積極推進專業性人民調解組織建設,拓寬人民調解領域,強化調解作用發揮。本案中,知識產權專業調解組織充分發揮自身優勢,在訴前通過調解方式快速解決涉及多個主體的糾紛,有效減輕了當事人的維權成本和法院的審判壓力,同時起到了普法宣傳作用,有利于增強經營者知識產權保護意識。
案例二:
仲裁解紛“綠色通道”
高效化解跨境糾紛
【基本案情】
2021年,廣州仲裁委員會受理一起標的額超20億的企業資金拆借合同糾紛,涉及粵、港、澳、豫四地的企業和自然人。因該案標的大、影響廣,當事人希望盡快解決糾紛。但受疫情和自然災害等多種因素影響,分處四地的仲裁員和當事人難以線下開庭。廣州仲裁委員會通過自建的APEC-ODR(亞太經合組織跨境商事爭議在線解決機制)平臺,引導仲裁員和當事人在平臺上開展同步磋商,僅一個多月就促使各方達成和解,成功化解糾紛,大幅降低了糾紛化解成本,也使當事各方重獲繼續合作的可能。
【典型意義】
仲裁解紛具有靈活、保密、高效等諸多優勢,廣州仲裁委員會創建ODR在線糾紛解決平臺,實現“談判、調解、仲裁”三種機制銜接,為企業跨境糾紛解決鋪筑“綠色通道”,提供經濟、便捷、高效的一站式服務,是創新多元糾紛解決方式、提升服務民營經濟實效的生動實踐。
案例三:
律師為國內汽車企業境外投資
建廠提供法律服務
【基本案情】
北京金杜律師事務所作為比亞迪汽車泰國有限公司的法律顧問,協助比亞迪與WHA偉華集團大眾有限公司簽署土地認購、建廠相關協議,將首個海外新能源乘用車工廠落戶泰國。期間,金杜律師事務所在比亞迪泰國工廠建設過程中,提供了土地盡職調查、土地購買協議及配套協議的談判、土地交易文件審查修改、土地購買程序咨詢、土地轉讓過戶協助等全程法律服務,助力項目順利簽約落地。
【典型意義】
中國企業“走出去”過程中,在投資地可能面臨多重法律風險,需要專業的法律服務支持。具有國際法律服務的境內律師事務所為國內企業跨境投資提供法律服務,有利于我國企業更好走向國際市場,提升全球影響力和競爭力。
案例四:
律師擔任破產管理人
助力危困企業順利重整
【基本案情】
近年來,湖南省株洲市光明重型機械制造有限公司生產經營陷入困境,進入破產程序。湖南瀛啟律師事務所擔任破產管理人后,在人民法院指導監督下,推動企業由破產清算轉為破產重整。期間,破產管理人以保生產、保增長、保就業、保穩定為目標,協助企業吸引洽談訂單,協調各方債權人給予時間支持,追回應收賬款數千萬元,并創新性引入信托計劃,形成多元償債方案,增強了債權人支持光明重機重整的信心。在各方共同努力下,光明重機各項經營指標大幅增長,生產經營狀況明顯好轉。
【典型意義】
破產重整對于化解民營企業債務負擔,幫助企業紓困解難具有重要意義。擔任破產管理人是律師發揮專業優勢、服務企業發展的重要方式。該案在破產重整程序中創新引入“信托計劃”作為償債方式,有效化解了企業債務危機,幫助危困民營企業重獲新生,穩定了職工就業,為當地經濟社會平穩健康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
案例五:
律師助力我國企業
在境外維護商標權益
【基本案情】
荷蘭 Baidu Europe B.V.公司在多個國家和地區搶注“Baidu”及其變體商標,給國內企業百度公司“走出去”擴展國際市場帶來法律風險。北京天馳君泰律師事務所受百度公司委托,代理其在美國、新加坡、荷蘭、比利時和盧森堡等多個國家和地區的商標維權案件。律師通過深度挖掘證據、大量調查走訪、精準法律分析,運用行政、司法等不同法律程序幫助百度公司維權,成功促成被搶注的商標被相關部門宣告無效,維護了我國企業在海外的合法權益。
【典型意義】
海外商標不僅是中國企業重要的海外資產,也是維護商標持有人聲譽,提升品牌價值,增強海外用戶認同感的有力武器。隨著中國企業逐漸走向國際市場,商標在海外被搶注或侵權假冒的風險增大,給企業發展帶來嚴重隱患。律師發揮專業優勢,為國內企業在境外提供商標、專利等知識產權維權服務,能夠有效維護我國企業的聲譽和品牌形象,避免巨額損失,為企業拓展海外市場掃清障礙。